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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报:王老吉药业商标被侵权一案圆满解决

发布日期:2004/06/16



        

        

        

        

        

        

         金羊网 2004-06-16 09:56:19 老字号权益保护不容忽视   本报讯 记者 陈劲虹 通讯员 贺庆报道:日前,广州王老吉股份有限公司高层与广西桂林某食品厂法定代表人进行会晤,就这家食品厂对王老吉药业的商标侵权问题达成最后协议:桂林某食品厂对其侵权行为向王老吉药业郑重公开道歉,并向王老吉药业赔偿经济损失55000元,同时于6月底前收回其市场上所有标有“王老吉”冲剂的产品;王老吉药业向桂林中院申请撤诉,并办理相关的撤诉手续。   虽然,至此关于王老吉药业诉桂林某食品厂商标侵权一案得到圆满解决,但是老字号权益被侵犯的情况再次引起了人们的注意。   王老吉商标受侵权   去年6月,王老吉药业在广西市场上发现了由广西桂林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王老吉”冲剂,其功效与王老吉药业公司的“王老吉”凉茶颗粒、“王老吉”清凉茶等传统产品具有类似的功效,属同类商品。然而,“王老吉”是广州王老吉药业公司已经注册使用的商标,桂林某食品厂将王老吉药业已注册的“王老吉”商标作为其产品名称使用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王老吉药业的“王老吉”商标专用权。   王老吉药业公司立即就此事作出反应,该食品公司亦于2003年8月承认了自己的侵权行为并写下不再侵权的保证书,并同意收回市场上的侵权产品。但今年4月,该食品公司印有新生产日期的“王老吉”冲剂又多次在市场上出现。为此,王老吉药业于2004年4月21日就其侵权行为向桂林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桂林市中院根据王老吉药业的保全申请,查封了该厂的厂房。   老字号权益再受关注   作为中华老字号之一的王老吉,与同为广药下属品牌的潘高寿、陈李济,北京的同仁堂等都是享誉国内外的制药百年老店,品牌本身就拥有相当高的市场价值。随着国内医药市场的不断规范化,品牌的受保护程度也逐渐提高,王老吉药业等企业都建立起自己的维权办,一些城乡结合处或者偏远地方的假冒伪劣产品成为了制药企业维护品牌声誉的主要打击对象。   这次广西桂林某食品公司如此严重的侵权做法,使大家再次关注起老字号权益保护的问题。不少老品牌的企业都曾经表示,虽然日常不停地与市面上游击队式的侵权行为作斗争,但是出于对品牌美誉度的维护,都会相对低调地处理。广西该食品公司如此大规模的侵权行为显然是有计划地进行,尽管这件事情最后在司法机关和厂家的共同努力下有了圆满的解决,但是对于那些有意侵权的企业必须以一种公开的方式来起到警示作用,从而保护众老字号的权益。   这次事件涉及到地域不同的两个省份,为企业和品牌所在地的执法机关带来了一定的困难。随着一些老字号在全国范围内品牌效应的不断提高,类似的事情可能会在更多的省外市场出现,对司法机关如何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好的手段让这种侵权行为得到应有的惩罚,从而联合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和政府这只有形的手,为我们的“中华老字号”企业维护合法权益提出了挑战。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中华老字号在茁壮成长,影响力、知名度和美誉度持续发展的过程中,相关的维权保护确实是不可忽视的重要部分。   小资料   王老吉药业是我国著名的老字号药企,也是广州27家蓬勃发展的老字号之一,始创于1828年,由原来的“王老吉药厂”转制发展而来。拥有“王老吉”、“广州”、“金龙”等著名商标和王老吉广东凉茶颗粒、王老吉清凉茶、王老吉润喉糖等系列产品,现在的“王老吉”,正逐步成为家喻户晓的中华老字号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