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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药报内参:社会不宜过分宣传平价药店

发布日期:2004/06/30



        中国医药报内参记者黄每裕报道:去年以来,平价药店在全国各地纷纷涌现,冲破了固若金汤的药价坚冰,让消费者得到了一些实惠。对于这个新生事物,媒体给予了很高的关注,连篇累牍地报道,表示大力支持。然而,在几乎“一边倒”的赞扬声中,记者也听到了不同的声音。近日,有不少医药“老行尊”向记者反映有关平价药店的负面问题,其中在广东中药界具有龙头地位的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施少斌的意见颇有代表性。他不赞成媒体过多地炒作平价药店,认为过分鼓吹“平价”弊多利少,有误导消费者之嫌。

        施少斌的观点归纳起来有三点:一是“平价”有偷换概念之嫌,其中可能有不少是假象;二是过分追求“平价”将会酿成药品质量的杀手;三是不规范的“平价”扰乱了市场游戏规则,不利于不当竞争。

        施少斌认为,所谓“平价”,是相对而言的,没有一个标准的概念。实际上,现在药店出售的绝大多数品种,其零售价在标榜的平价药店,宣称比国家规定价低 45%至 55%,实际不一定全都如此。施少斌分析道,现在药厂都必须按照GMP标准生产,各企业生产成本不至于相差太大,因而同一产品的出厂价不会太悬殊,即使绕开中间渠道进货,也不可能有如此低的出厂价。当然也有些特殊情况,例如,零售商直接向小厂家或在某些医药流通大市场上,以低价采购“大路货”或厂家抛售的产品。除此之外,一般正常药厂根本不可能不计血本地大杀价供货,由此可以想到,“平价药店”推出的超低药品大多是“大路货”,且其占该药店所经营的药品数量比例不会太大。这样看来,很多平价药店标榜的所谓超低价难免带有欺诈成分,或有愚弄消费者之嫌。

        施少斌还说,药品是一种用于治病的特殊商品,人们只有在患病时才会购买,为平价而冲动地去购买的成份很小。对于消费者而言,药品质量是其最大的关注点,其次才是价格。制药企业则以保证药品质量为天职。药厂一旦陷入了价格战,正常的生产秩序和研发计划势必被打乱,没有足够的精力去抓质量、抓创新,就不可能有效地保证药品质量和推出更多新产品,到头来受伤害的还是消费者。所以说,“平价”最终可能成为药品质量杀手。

        谈到“游戏规则”,施少斌认为,价格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规律,不可避免,但不能离开“游戏规则”,乱冲一气,把正常的价格体系冲掉。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应该相信,物价部门或企业自身对药品的定价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已充分考虑了多种因素才拟定出一个标准价,这个标准价就是基本的“规矩”。即使有不够合理的地方,确实需要调整的话,也应有个规范,不能随心所欲地要降多少就降多少,造成不公平竞争。因此,他建议有关部门对“平价”作出科学的规范。药品属于高技术含量产品,附加值较高,药企需要保持一定的盈利水平,都能维持正常的经营运作,保持发展后劲。对于一些名优药品定价稍高,也是合乎情理的。但是,有人认为,药厂做这么多广告,花这么多的钱,说明药价定得太高,利润太丰厚。“羊毛出在羊身上”,大量的广告费变成了消费者的额外负担。应当省下那些广告费,把药价降下来,让利于消费者。施少斌认为这是一种貌似有理、实质片面的认识。众所周知,在市场经济大潮中,企业和产品都要树立良好形象,创造品牌,做广告必不可少。根据市场需要,安排一定数量的广告,除有利于提高企业及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外,还能普及药品和保健知识,引导正确消费。因此,广告宣传不可少,广告费是产品成本的一部分,不能说做广告是浪费金钱,是转嫁给消费者的额外负担。 最后,施少斌坦诚地说,像“王老吉”这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企业,相信与很多正规药企一样,是不怕市场竞争的,也不排斥、不回避平价问题。但对无序竞争和愈演愈烈的价格战甚为反感。为此,他寄望于媒体不要再为“平价”推波助澜。同时,有关部门应正视和及时消除“平价”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切实加强对价格行为的管理,把市场竞争引上健康、正当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