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保济丸、小儿七星茶等名优中成药包装生产线智能制造项目场地改造及设备安装工程监理招标公告(第二次招标)
发布日期:2022/07/08
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对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保济丸、小儿七星茶等名优中成药包装生产线智能制造项目场地改造及设备安装工程监理服务进行招标,选定工程监理合作单位。
一、工程名称: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保济丸、小儿七星茶等名优中成药包装生产线智能制造项目场地改造及设备安装工程监理(简称:条形包场地改造及设备安装工程监理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8620967811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二路831号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二路831号
四、项目概况:
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因发展需要,拟对保济丸、小儿七星茶等产品的内外包工序进行智能化改造。本项目改造包括两个车间局部区域,涉及区域约3300平方米,改造工作内容包括旧设备搬迁、拆除,旧间隔、吊顶拆除,新间隔、吊顶、地面施工,新设备就位、安装,以及相关的水、电、气、汽、工艺管线制安,洁净装修、暖通、消防等等。
本项目总工期为100个日历日+35个日历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分阶段施工,且每阶段分区域、分时段、分批次交场,同步施工。
现需就以上工程施工选取工程监理服务合作单位。
五、招标内容:
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保济丸、小儿七星茶等名优中成药包装生产线智能制造项目场地改造及设备安装工程监理服务。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及投标截止日期: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2年 7月8日
投标截止日期(含本日): 2022年 7月18日16:00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电话联系,登记相关信息后领取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意向投标人通过电话联系,提供接收文件的电子邮箱,由项目经办人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该电子邮箱。招标文件一经发送,视为已送达投标人。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级别工程监理资质;
5、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7379833-8332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 http://cg.gemas.com.cn/)、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wlj.com.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
十五、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
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8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七、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